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半岛体育- 半岛体育官方网站- APP下载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4半岛体育,半岛体育官方网站,半岛体育APP下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3年6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际参加董事6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全体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参与投资“上海浦东引领区国泰君安科创一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同意公司参与投资由上海浦东引领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起设立的上海浦东引领区国泰君安科创一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浦东引领区科创一号基金”)。浦东引领区科创一号基金募集资金规模为人民币41亿元,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人民币5亿元。
二、 关于参与投资“上海海通引领区产业引导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同意公司参与投资由上海浦东引领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起设立的上海海通引领区产业引导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海通引领区产业基金”)。海通引领区产业基金募集资金规模为人民币40亿元,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亿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浦东引领区国泰君安科创一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名称为准)
③ 投资金额:公司拟参与投资由上海浦东引领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起设立的上海浦东引领区国泰君安科创一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基金募集资金规模为人民币41亿元,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人民币5亿元。
③ 交易风险:基金投资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宏观经济的影响、投资标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经营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将可能导致项目无法实现顺利退出,从而存在基金投资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水平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密切持续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
本公司拟参与投资由上海浦东引领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起设立的上海浦东引领区国泰君安科创一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浦东引领区科创一号基金”),该基金募集资金规模为人民币41亿元,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人民币5亿元。
公司2023年6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上海浦东引领区国泰君安科创一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对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高科技、金融服务、农业、房地产及其它产业发展项目的投资业务,咨询代理,代购代销业务,信息研究和人才培训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再保险业务;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的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参加国际保险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针棉织品、毛针织品及梭织服装、纺织原辅材料、百货、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机电设备、建筑材料、农副产品(不含食品)、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初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翔云一路93号翔云楼310单元A70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咨询(除期货),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市场调查。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货物仓储,投资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钢材、胶合板、木材进口经营权已批准);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业务;开展“三来一补”的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资产收购、处置及相关产业投资,投资咨询,财务顾问,企业重组兼并顾问及代理,企业和资产托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取得前置审批的,在未取得审批前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自动化控制工程设计、承包、安装;计算机及配件的销售;电子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硬件及外部设备的生产、销售,自有房屋的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
1、基金名称:上海浦东引领区国泰君安科创一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浦东引领区科创一号基金”)
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本基金的日常经营管理。
合伙企业应按照下列方式计算并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1)投资期内,管理费费率为1%/年,计算基数为该合伙人实缴出资额;(2)退出期内,管理费费率为1%/年,计算基数为该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扣减合伙企业已退出且已分配项目的该合伙人按照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计算的投资成本;(3)延长期不收管理费。具体委托管理事宜将根据各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签署的《有限合伙协议》确定。
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符合条件的有限合伙人提名,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的人士组成,组成人员共五(5)人,其中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名两(2)名,上海浦东引领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权提名一(1)名,剩余两(2)名由经执行事务合伙人认可的两(2)名有限合伙人提名。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相关事项时,每名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享有一(1)票表决权,所有事项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2/3)以上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7、基金投资策略:以子基金投资为主,按协议约定进行子基金投资和项目直投。投资方向主要包括新兴科技、医疗健康、绿色发展等产业。
8、基金退出策略:基金将根据项目的不同性质和市场机会选择最优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IPO上市、新三板挂牌、转让被投企业股权/股份、并购、转让基金份额、清算等适用法律允许且投资决策委员会认为适当的其它方式。
9、基金分配方式: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划分给普通合伙人的部分应当直接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划分给各有限合伙人的部分,按如下顺序在该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1)返还有限合伙人之累计实缴出资额: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该有限合伙人的累计实缴出资额,直至该有限合伙人收回其累计实缴出资。(2)支付有限合伙人超额收益计提基准:在根据第(1)款分配之后,如有余额,则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实现(单利)8%的年化收益率。(3)在根据第(1)和(2)款分配之后,如有余额,1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9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
浦东引领区科创一号基金的设立是金融支撑科技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服务浦东新区引领区战略的重要举措。公司参与浦东引领区科创一号基金有利于公司链接资本市场,构建张江创新服务生态,加深投研合作,拓宽公司投资视角,同时也有利于强化公司构建多元科创基金矩阵,为新兴产业的有序导入和规模集聚保驾护航,为浦东打造科技产业发展高地贡献重要力量。此项投资期限相对较长,上市公司短期内业绩不会受到直接影响。
浦东引领区科创一号基金投资目标的实现依赖于所投子基金及所投项目的成功退出。基金投资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宏观经济的影响、投资标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经营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将可能导致项目无法实现顺利退出,从而存在基金投资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水平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密切持续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海通引领区产业引导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公司拟参与投资由上海浦东引领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起设立的上海海通引领区产业引导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基金募集规模为人民币40亿元,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亿元。
● 交易风险:基金投资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宏观经济的影响、投资标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经营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将可能导致项目无法实现顺利退出,从而存在基金投资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水平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密切持续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
本公司拟参与投资由上海浦东引领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起设立的上海海通引领区产业引导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海通引领区产业基金”),海通引领区产业基金募集资金规模为人民币40亿元,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亿元。
公司2023年6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上海海通引领区产业引导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其他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开展以非金融为主,金融为辅的投资,资本运作与资产管理,产业研究,社会经济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再保险业务;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的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参加国际保险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资产收购、处置及相关产业投资,投资咨询,财务顾问,企业重组兼并顾问及代理,企业和资产托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取得前置审批的,在未取得审批前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1、基金名称:上海海通引领区产业引导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名称为准,简称“海通引领区产业基金”)
海通引领区产业基金募集资金规模为人民币40亿元,基金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为海通引领区产业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海通引领区产业基金的日常经营管理。
在管理费的计算期间内,每一合伙人在每个收费期间应分摊的管理费金额=每一合伙人在该收费期间应分摊的管理费计算基数×1%/年×该管理费收费期间的实际天数÷365。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延长的延长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海通引领区产业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就基金的投资、投资处置及项目退出等作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需经三分之二以上(不含本数)成员参与方为有效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项目或其权限内的其他事项进行表决,对于投资决策委员会所议事项,由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不含本数)的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7、基金投资策略: 以子基金投资为主,按协议约定进行子基金投资和项目直投。投资方向主要包括主集成电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双碳与环保、金融科技等产业。
8、基金退出策略:基金将根据项目的不同性质和市场机会选择最优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到期退出、份额/股权转让、IPO上市、并购等方式。
9、基金分配方式:按照各方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对基金投资收益进行分配:(1)向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取得实缴出资总额;(2)如有剩余,向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取得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收益;(3)如有剩余,剩余部分的百分之十(1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百分之九十(90%)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
海通引领区产业基金的设立是金融支撑科技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服务浦东新区引领区战略的重要举措。公司参与海通引领区产业基金有利于公司链接资本市场,构建张江创新服务生态,加深投研合作,拓宽公司投资视角,同时也有利于强化公司构建多元科创基金矩阵,为新兴产业的有序导入和规模集聚保驾护航,为浦东打造科技产业发展高地贡献重要力量。此项投资期限相对较长,上市公司短期内业绩不会受到直接影响。
海通引领区产业基金投资目标的实现依赖于所投子基金及所投项目的成功退出。基金投资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宏观经济的影响、投资标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经营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将可能导致项目无法实现顺利退出,从而存在基金投资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水平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密切持续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