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半岛体育- 半岛体育官方网站- APP下载府
2025-10-30半岛体育,半岛体育官方网站,半岛体育APP下载纪委监委履行党的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主要职责是:负责党的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在监察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和综合分析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统筹协调反腐败国(境)外追逃追赃和防逃、防止非法资金外流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组织和指导
南宁市邕宁区纪委监委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本部门仅有中国南宁市邕宁区委员会本级1个一级预算单位。包含:
(1)内设机构。委机关内设机构9个,即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干部监督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2)派驻机构。负责3个派驻(出)机构(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统一管理保障。
(3)所属单位。本部门所属单位有1个,即南宁市邕宁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中国南宁市邕宁区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413.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13.0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49.96万元,增长21.4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2.05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69.46万元,增长23.58%,主要原因是2024年部分项目工作量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9.5万元,下降95.12%,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支出计划,2024年减少使用该项经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南宁市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413.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13.0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49.96万元,增长21.4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058.79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事务支出,包括在职人员、编外人员工资性支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项目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9.64万元,增长15.1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标准的变动,基本支出经费有所增长。二是2024年部分项目工作量增加。
2.科学技术支出(类)25.5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纪检监察内网迁移改造工程(二期款)。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5.53万元,增长155.30%,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文件指导精神,在本年度开展本单位纪检监察内网迁移改造工程(2期)。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6.14万元,主要用于邕宁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物业、生活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33万元,下降0.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减少1人。
4.卫生健康支出(类)77.09万元,主要用于邕宁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退休和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在职行政医疗单位缴费的支出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8.94万元,增长173.85%,主要原因一是按社保通知要求调整了缴费基数,缴费有所增加。二是在本年度支付上年度部分经费。
5.城乡社区支出(类)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党风廉政教育征订报刊费用。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0.50万元,减少19.5万元,下降95.12%,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支出计划,2024年减少使用该项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94.5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6.69万元,增长239.72%,主要原因一是按社保通知要求调整了缴费基数,缴费有所增加。二是支付上年度该项未支部分经费。
7.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8.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无增减。
中国南宁市邕宁区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2.0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69.46万元,增长23.58%。其中:基本支出141.06万元,项目支出445.35万元。
中国南宁市邕宁区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58.06万元,支出决算为141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4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75.77万元,支出决算为105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486%。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48.77万元,支出决算63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部分支出不包含在年初预算中,如发放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增量、下达2024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等,不包含在部门年初预算中。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27.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2.6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根据本委实际工作安排追加专案经费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根据本委实际工作安排对部分支出科目进行调整。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单位纪检监察内网迁移改造工程(2期)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由城区统筹安排。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7.78万元,支出决算为15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6%。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5.83万元,支出决算为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1%,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部分用款计划财政未审批,未能形成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1.30万元,支出决算为9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8%,预决算存有差异主要原因是按社保通知要求调整了缴费基数,缴费有所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65万元,支出决算为5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1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一是按社保通知要求调整了缴费基数,缴费有所增加。二是支付上年度该项未支部分经费。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3.53万元,支出决算为7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4%。具体情况如下: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3.28万元,支出决算为4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81%,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一是按社保通知要求调整了缴费基数,缴费有所增加。二是支付上年度该项未支部分经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9.89万元,支出决算为28.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3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一是工作有所调整,经费未按计划支出;二是部分用款计划财政未审批,未能形成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0.35万元,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预算一致。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0.98万元,支出决算为9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99%。具体情况如下: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0.98万元,支出决算为9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9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一是按社保通知要求调整了缴费基数,缴费有所增加。二是支付上年度该项未支部分经费。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6.7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4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度正常薪资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3.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1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一是工作有所调整,经费未按计划支出;二是继续坚持过紧日子,压减部分非必要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6%。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上年度本委有3位退休过世增加了抚恤金支出。
中国南宁市邕宁区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9.50万元,下降95.12%。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中国南宁市邕宁区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情况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支付党风廉政教育征订报刊费用。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编制年初预算时不考虑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
中国南宁市邕宁区委员会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中国南宁市邕宁区委员会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2%,比上年增加1.67万元,主要原因是外调工作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2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1个委机关、1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2%,比上年增加1.67万元,主要原因是外调工作增加。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因公出行以及开展纪委监委及巡察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4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67万元,增长8.50%,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6.24万元,下降11.6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1058.06万元,执行数1413.05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基本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从评价情况来看,保障了全委重点工作圆满完成。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9个,项目支出总额445.35万元。其中,本级项目9个,本级项目支出445.35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2个,涉及资金315.6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7个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均为一等,涉及资金129.7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77.78%,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29.13%。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实际支付使用科目与预算编制支出科目存在部分差异,原因是预算编制不够详细。下一步改进措施:贴合工作实际,力争完整、科学、准确。在预算执行上,应提前做好用款计划,及时跟进工作进度,督促做好资金拨付,对因工作需要调整的资金,应及时报批调整。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至少选择一个重点项目做具体说明):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纪律审查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32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00万元,执行数为36.91万元,完成预算的97.13%。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邕宁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邕宁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主办南宁市邕宁区委宣传部承办网站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