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体育- 半岛体育官方网站- APP下载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公告

2025-08-25

  半岛体育,半岛体育官方网站,半岛体育APP下载

半岛体育- 半岛体育官方网站- 半岛体育APP下载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大智造”)于2025年8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为发挥激励作用,达到激励目的,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新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同意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作出修订,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原上述文件将作废失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6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许怀斌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2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6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4年6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4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0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6108457)所持有的1,409,706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9月30日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B886674563),过户价格26.15元/股。

  8、2025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8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结合目前外部客观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新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归属期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即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基因测序上业深具“精密仪器+专属耗材+高粘性服务”的强绑定特性,其商业模式本质是以设备为入口、以耗材服务为盈利核心的“超级剃须刀”体系。因此,测序仪新增销售的市场份额是驱动后续试剂销售及收入增长的关键前置条件,抢占设备市场份额即意味着锁定下游客户的长期价值。虽然近年来测序上业短期承压,但公司认为,伴随全球降息周期开启、科研经费投入增加、医院自建测序平台需求释放以及新兴应用领域持续拓展,终端检测与科研需求的增量将驱动行业重回两位数增长轨道。在此预期兑现前,公司将全力聚焦于提升测序仪及配套设备的新增销售市场份额,将此确立为现阶段最核心的战略目标。

  同时,基因测序仪是集光学、机械、电子、流体、软件、算法等多个交叉学科于一体的复杂系统,对研发、生产、营销等人员的要求较高,保持员工稳定性的同时不断提升员工积极性对公司业务的发展至关重要。且部分激励对象为紧缺复合型人才,在技术研发、业务拓展方面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为充分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促进业务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进行修订,新增非关联方的基因测序仪销量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以符合公司现阶段的核心战略方向,发挥激励作用,达到激励目的。

  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注1:上述“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相关的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剔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营业收入的数据为计算依据。考核期内,若公司存在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股权收购、重大子公司出售等特殊事项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而增加或减少营业收入的情形,则从该年度起对营业收入考核目标值及基数值进行同口径调整,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口径调整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注1:上述“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相关的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剔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营业收入的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剔除关联方的基因测序仪销量包含公司获得授权经销的单分子长读长基因测序仪产品。考核期内,若公司存在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股权收购、重大子公司出售等特殊事项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而增加或减少营业收入的情形,则从该年度起对营业收入考核目标值及基数值进行同口径调整,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口径调整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

  本次修订仅增加剔除关联方的基因测序仪的销量作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之一,经修订后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依然具有挑战性。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竞争加剧、地缘政治及关税政策等充满不确定性的背景下,增加剔除关联方的基因测序仪销量作为考核指标,有利于公司抓住市场契机提升测序平台市占率,有利于吸引及留住人才,有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公司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指标设定合理、科学。

  公司已根据上述修订内容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进行相应修订,除以上修订内容之外,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其他相关内容未做修订。本次修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修订事项有利于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真正发挥激励作用,为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实保障。

  本次修订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认为:为更有效地执行公司现阶段战略计划,激励核心团队推动测序仪在非关联方客户中的份额提升,增强市场覆盖与长期竞争力,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作出修订。本次修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作出修订,为保持内容一致性,使得股权激励考核体系科学、合理,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同步作出修订。本次修订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就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激励计划》《试点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修订及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有关内容修订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监管指南》《激励计划》《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8月18日发出补充通知,增加会议议案。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董事长汪建先生因公务不便主持,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牟峰先生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为确保股权激励有效性,新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所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公告》《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

  回避表决情况:余德健先生、谢伟伟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所涉内容将作出修订,为确保股权激励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作出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公告》《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回避表决情况:余德健先生、谢伟伟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为确保持股计划的有效性,新增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所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公告》《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所涉内容将作出修订,为确保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作出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公告》《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公司将于2025年9月8日15点00分在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云华路9号华大时空中心C区国际会议中心419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并于2025年8月18日发出补充通知,增加会议议案。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承恕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更有效地执行公司现阶段战略计划,激励核心团队推动测序仪在非关联方客户中的份额提升,增强市场覆盖与长期竞争力,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作出修订。本次修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公告》《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作出修订,为保持内容一致性,使得股权激励考核体系科学、合理,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同步作出修订。本次修订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公告》《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更有效地执行公司现阶段战略计划,激励核心团队推动测序仪在非关联方客户中的份额提升,增强市场覆盖与长期竞争力,公司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作出修订。本次修订事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公告》《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鉴于监事古铭女士、刘少丽女士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从审慎角度考虑,需对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导致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未过半数,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作出修订,为保持内容一致性,使得股权激励考核体系科学、合理,公司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同步作出修订。本次修订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公告》《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鉴于监事古铭女士、刘少丽女士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从审慎角度考虑,需对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导致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未过半数,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有关内容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云华路9号华大时空中心C区国际会议中心419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议案1、议案2回避表决;作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股东或者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议案3、议案4回避表决。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云华路9号华大时空中心B区7层证券部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股东可以通过邮件和信函方式登记,以公司接收邮件或信函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件及信函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线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邮件标题或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以作出席资格复核。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云华路9号华大时空中心B区7层证券部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为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公司优化经营、规范运作和积极回报投资者,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等,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为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制定出明确的工作方向。公司根据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现将2025年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成果报告如下。

  (一)以基因测序为核心,带动三大业务线年上半年,公司积极应对全球地缘政治风险带来的复杂挑战,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优化业务布局,实现了战略层面的稳步推进。国际市场方面,美国生物安全法案虽未最终落地,但其引发的政治不确定性及关税壁垒仍对公司美洲业务形成阶段性压力;对此,公司紧抓国际客户供应链多元化需求的机遇,深入推进全球化战略布局,加速在欧非、中东等高潜力区域拓展,开辟新增长空间以应对单一市场风险。国内市场方面,商务部“不可靠实体清单”政策的实施,为公司创造了重要窗口期,公司敏锐把握这一机遇,通过方案升级和服务提质,加速了国内下游客户测序平台的切换进程,进一步巩固了本土市场的竞争优势。

  值得关注的是,上半年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承压,终端需求增速阶段性放缓。公司凭借不断迭代的技术壁垒和深度贴合客户需求的解决方案,实现了测序仪及配套设备新增销售市占率的稳健增长,战略布局持续推进,为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展望未来,伴随海内外临床端应用产品陆续发布、核心资质的加速获证及医保纳入体系的推进,测序仪入院及临床普适化趋势愈发明确,公司正全力覆盖测序下游企业、医院等核心临床领域客户,力争在新一轮增长中抢占市场先机,持续提升全球市场份额与竞争力。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9,132.14万元,同比下降8.31%。报告期内,公司全读长测序业务(SEQALL)销售总量超700台,创历史同期新高,同比增长60.35%;其中,纳米孔测序仪新增销售近50台,国内招标市场份额较去年同期实现翻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全球基因测序仪累计销售总量超5,300台,实现里程碑式跨越。

  公司智能自动化业务(GLI)及多组学业务(OMICS)稳健发展,持续布局新增长点。报告期内,GLI业务收入11,171.38万元,同比调整后的GLI业务增长0.39%,报告期内新增销售装机超130台,聚焦AI赋能与智能自动化技术突破及商业化进展;OMICS业务收入同比调整后的收入实现超40%的增长,细胞组学平台通过产品升级加速开拓海外市场,依托DCSP模式实现单细胞与时空产品营销协同,显著提升综合服务价值。

  报告期内,面临宏观市场的复杂波动、地缘政治的不确定性,虽然海外市场收入呈现阶段性下降,但公司依然看好海外区域的长期发展潜力,将通过适配性经营策略为海外区域收入提供支撑。

  亚太区域,大人群基因组项目方面,已完成泰国基因组项目5万例样本交付,印尼基因组、南澳基因组项目稳步推进中。公司携手杜克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启动亚洲病原体基因组计划(ASICPGI),提升亚洲病原体测序能力。商业化拓展方面,报告期内新增22家亚太客户,G400测序平台成功打入日本顶尖临床服务商。亚太首台桌面式Tb级别测序仪T1+入驻印度精准肿瘤学领军企业,助力生态基因组研究。公司在新加坡开拓了OEM渠道合作模式,推动业务模式向“直销+经销+OEM”多模态转型,实现细分区域市场的渠道结构优化。能力建设层面,举办60余场覆盖司法、传感染、单细胞、eDNA等前沿应用领域的培训,拓展区域服务半径,构建一体化解决方案。

  欧非区域,公司在欧洲市场通过“技术领先-本地深耕-生态协同”三位一体战略实现逆势突破。报告期内,公司新增15项CE认证(IVDR/MDD/RUO)。同期,公司在德国、法国、西班牙、英国等国家或地区新增客户22家,在捷克实现首台T1+装机,稳步提升了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此外,公司参与欧洲人类遗传学学会(ESHG)、SLASEurope等行业展会并举办30余场线上研讨会,协同经销商强化渠道纵深渗透。

  美洲区域,报告期内,公司在美洲区合计新增客户28家,头部存量客户设备使用饱和度持续提升,驱动试剂收入稳定增长。北美区全读长测序业务收入6,645.11万元,同比增长15.13%。公司美洲区域生态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司与BioTuring合作推出适配Stereo-seq技术的深度学习工具SpatialX,与Velsera整合DNBSEQ技术为下游客户提供端到端基因检测方案,并与巴西奥斯瓦尔多·克鲁兹基金会拓展下游应用领域的发展。此外,公司与人类细胞图谱(HCA)建立商业合作,将STOmics产品纳入其商业折扣计划。同时,公司积极参与多场行业头部会议,发布T1+及G10-FR新产品及其在全基因组测序、全外显子组测序、空间转录组学以及感染性疾病等应用中的强大功能,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认可度及客户可及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业务覆盖全球六大洲110多个国家或地区,设有13个客户体验中心;营销团队规模达813人。报告期内于四大业务区域新引进12家经销商。依托全球化资源配置与本地化协同,持续提供尖端技术平台及高效本地服务。累计建成30座DCSLab实验室,科研平台与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报告期内新增用户超160家,累计服务用户超3,560家。

  2025年上半年,公司全球备件交付及时率稳步提升至90%,其中中国区达91.04%,以72小时交付周期持续领跑行业;T1+发布后,深圳、武汉双基地高效协同快速完成产能爬坡,4个月内实现中、美、德、澳、日等国的极速供应;昆山基地在掌上超声诊断仪通过国家药监局安全性与有效性验证后,产能提升至3000台/月,为公司拓展TOC业务市场打造坚实后台支撑。为持续强化公司出海布局,提升国际影响力并规避地缘风险,公司美国工厂已同步完成小规模试剂产线建设即将投产;本土化量产的G99基因测序仪通过NRTL认证,成功落地斯坦福大学,成为当地标杆案例。公司持续完善德国柏林总部功能,客户体验中心(CEC)与组学前沿实验室(DCSLab)报告期内接待70余家知名机构访客,高效转化业务线索;拉脱维亚基地作为境外首个规模化生产中心,同步承担设备生产、物流枢纽及技术本地化验证职能。报告期内,柏林总部与拉脱维亚基地均通过ISO/IEC27001及ISO/IEC27701年度监督审核,验证全球业务合规与安全管理的体系化效能。依托“基因测序仪产业链链主”企业的引领地位,公司联合50余家供应商攻坚核心原材料,带动产业链整体效率提升25%,实现高本土化率与产业协同的双重突破。技术突破、管理优化、供应链协同的三维发力,为公司长期价值创造与经营韧性构筑坚实底座。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投入人民币15.74亿元。其中,“基于半导体技术的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试剂研发生产项目”“华大智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华大智造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华大智造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于2025年6月取得联合验收合格证书,标志项目土建工程全面达到交付标准。“华大智造研发中心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中,公司将审慎使用相关募集资金,继续加大对测序建库应用产品等课题及新产品的研发投入,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持续关注并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提升应收账款周转率,通过引入供应链融资工具,以银行保理业务和汇票承兑等方式加速应收账款回款速度。同时,公司优化客户信用管理,动态调整赊销政策(额度/账期)并完善全流程管控:事前严格审批信用额度,事中监控履约,事后分析账龄并加强沟通。同时,实施销售回款考核机制,将回款与绩效挂钩,以加速资金回流并降低坏账风险。

  在费用管控方面,公司持续加强预算全过程管理,根据收入预测动态调整期间费用的可用额度,使期间费用与收入实现动态均衡,进一步控费提效、提升投入产出比,提高经营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三大业务板块进行产品线更新并持续推进产品矩阵新布局。为顺应长短读长测序技术融合趋势,公司将短读长(DNBSEQ)及长读长(CycloneSEQ)测序技术结合推动全读长(SEQALL)技术和应用发展。为实现实验流程自动化、智能化、无人化目标,将实验室自动化业务板块升级为智能自动化业务(GLI)板块;为革命性地解析复杂生物系统,通过深度整合基因组学、细胞组学、时空组学、蛋白质组学等多组学数据,系统揭示生物分子互作网络,将新业务板块升级为OMICS多组学板块,让测序正式成为解锁生命复杂性的核心工具。

  公司以“资质法规先行”构筑产品出海核心基石,全球化注册认证体系成效卓著。目前在售高通量测序仪产品已获得全球多个国家/地区的产品资质证书,能支持全球科研到临床多种应用场景。截至报告期末,国内获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用于临床检测的基因测序仪共41款,其中基于公司DNBSEQ技术的产品达24款,占比59%;累计主导及参与制定国际、国家等标准104项,填补多项行业空白,显著提升国际话语权。为保护公司核心技术产物的领先优势,公司在专利方面进行了全方位源头性的布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境内外有效授权专利数量1,080项,对后续进入市场的竞争者构筑了技术及专利壁垒。

  2025年4月,为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

  2025年4月,公司发布《2024年度ESG报告》,系统总结了公司2024年度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实践成果与经验。在ESG评分评级方面,公司取得多项提升。WindESG评级跃升至AA级,综合得分从2024年的8.50分大幅提升至8.80分,排名从行业第二跃升至行业第一。同期,华证ESG评级从A级(88分)跃升至AA级(92.49分),位列行业第二,彰显公司ESG实践全面领先及资本市场对公司可持续发展成绩的认可,有望进一步提升投资者信心,增强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吸引力。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与“关键少数”保持密切沟通,并及时向其传递最新的监管要求及政策动态,积极组织董监高成员参加深圳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多次相关培训学习。不断提升董监高履职技能、合规知识储备,理解监管动态,增强“关键少数”的规范运作意识和责任意识引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025年上半年,公司共计开展投资者交流活动76场次,其中一对一交流合计53场次,一对多及业绩发布会合计23场次;交流方式上,线场次,线场次。公司通过与投资者的广泛交流,建立了更加紧密的沟通桥梁。

  2025年上半年,公司发布2024年年报及2025年一季度业绩的“一图读懂”说明报告,采用可视化形式为投资者解读公司经营发展。除了法定信息披露渠道,日常工作中公司也积极通过自媒体、官网、知识库等途径深化各区域及业务领域的品牌宣传,通过这些多元化的沟通方式,公司旨在构建一个透明、开放的沟通环境,让所有利益相关者能够第一时间获取公司的最新资讯,增强市场信心,促进品牌形象的正面传播,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丰富和立体的信息参考。此外,公司还定期举办线上线下的路演、研讨会和产品发布会,与投资者和合作伙伴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进一步加深市场对公司战略方向和未来规划的理解。

  未来,公司将持续聚焦主营业务发展,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不断优化管理策略,增强核心竞争力。此外,公司将通过建立更加完善的内部制度和高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内部管理效率。我们还将增强投资者沟通交流,完善投资者回报等方式,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88号 客服热线:400-123-4567 传真:+86-123-4567 QQ:1234567890

Copyright © 2012-2025 半岛体育- 半岛体育官方网站- 半岛体育APP下载 版权所有 非商用版本